2023-05-27
MG型通用門式起重機適用于露天倉庫、貨(料)場、鐵路車站、港口碼頭各種物料的裝卸和搬運工作。它的額定起重量為 5~250t,適用跨度為 10~50m,操縱形式有地控、室控、無線遙控及其三者間的組合。
MG型通用門式起重機結構主要由金屬結構、小車機構(含起升機構及小車運行機構)、大車運行機構和電氣設備幾部分組成。起升機構、小車運行機構和大車運行機構是起重機的工作機構,可根據實際情況只設置單鉤,或主、副起升機構噸位按用戶要求配置。
MG型通用門式起重機具有以下特點:
工作級別:A5~A7,能夠適應較高的工作頻率和較大的負荷。
工作環境:溫度-25 ℃~+40 ℃,相對濕度不超過85%,海拔高度不超過2000m。
大車運行速度:運行速度為10-90m/min,可由用戶根據實際需要定制。
小車運行速度:運行速度為10-45m/min,可由用戶根據實際需要確定。
小車起升速度:起升速度1.5-10m/min,或由用戶根據實際需要確定。
電氣設備:采用標準化、通用化、系列化的零部件,方便維修和更換,延長了使用壽命。采用變頻控制,可根據負荷變化自動調整起升、起落的速度。
改速度
MG型通用門式起重機金屬結構部分包括主梁、上橫梁、下橫梁、支腿、走臺攔桿和操縱室。主梁與主梁、主梁與支腿、支腿與下橫梁之間用高強度螺栓連接而成為一體。大車運行機構采用分別驅動形式時,驅動裝置由電動機、制動器、減速器所組成或選用三合一驅動裝置。起升機構安裝在小車上,主要由電動機、減速器、制動器、卷筒及吊鉤滑輪組構成。通過卷筒轉動纏繞鋼絲繩,只要控制電動機的正反轉,就可以達到吊鉤的升降作用。小車運行機構安裝在小車上,有集中驅動和分別驅動兩種形式。
MG型通用門式起重機使用須知
(一)安全技術規則
1.應有專職人員來操縱起重機;
2.起重機的側面必須掛上注明起重機的最大起重量,制造廠的標牌;
3.起重機工作的時候,除操縱室外,起重機上其余地方不準站人;
4.在起重機上進行檢測或修理時,起重機必須斷電;
5.起重機不帶重物運行時,吊鉤離地2.5米;
6.嚴格禁止用吊鉤運送或起升人員;
7.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,重物最低點離重物運行線路上的最高障礙物至少0.5米;
8.嚴格禁止用吊鉤運送或起升人員;
9.禁止用任何方法從起重機上拋下物品;
10 工具、備品、緊固件、雜物等必須貯放在專門的箱子內,禁止隨便散放在起重機上,以避免對象落下時發生人身傷害液體及重要物品時,不論重量多少,必須先稍放在起重機上,以避免對象落下時發生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事故;
11.起升液態金屬、有害液體及重要物品時,不論重量多少,必須先微起升重物離地150~200毫米,驗證制動器的可靠性以后再正常起升工作;
12.做好起重機上的防火工作,禁止將易燃物品(如煤油等)貯放在起重機上;
13.露天使用的起重機,當風力大于六級時應停止工作;
14.露天起重機不工作時,必須設法將起重機可靠固定,以防發生起重機被風刮走意外事故;
15.必須對起重機進行定期的安全檢查,其中包括用試驗荷重對起重機進行靜負荷和動負荷的試驗,將結果存入設備檔案;
16.只允許專職的電氣人員擔任起重機電氣的維修工作;
17.修理時,必須采用電壓在36伏以下的攜帶式照明燈;
18.當須帶電工作時,一定要戴上橡膠手套,穿上橡膠靴并使用有絕緣手柄的工具。應有專人監護電器開關,一旦發生危險時應立即切斷電源,所有靠近導電部分的地方都必須用柵欄圍起來;
19.電動機、電氣設備和電氣設備和電氣外殼上的所有金屬部份必須有效接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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